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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公司能力與建全性、技術能力、營運管理及屋頂改造規劃等指標項目綜合評量,並以提供民眾最高回饋比例的營運商取得優先開發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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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可規劃為地方「綠電發展專戶」,回饋鄉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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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擔任媒合平台,提供民眾諮詢窗口並協助整合,遴選營運商負責建置綠能屋頂與設備維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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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。太陽光電所發的電會就近優先自用,餘電再饋入電力系統,建立分散式的自發自用乾淨能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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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商會與民眾簽約20年承租屋頂,設置光電並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約,並以電能躉購費率長期維運達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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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。民眾可依個人需求考量,選擇參加地方政府方案、自行投資設置或是將屋頂出租給系統業者設置。